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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修订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9-29 浏览次数:

根据福州大学对教学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要求,每四年或根据学院发展情况不定期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工作,每年可以对培养方案进行个别课程的修改与完善。每次修订均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院系主要教学领导负责,根据学校对总体培养目标与方向,针对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用人单位、教育专家、学生、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订,修改稿经全体教师讨论后予以定稿。

 

 

图1 培养目标修订过程

培养计划实施每年审核与修订制度。由教学副院长整体布置和组织实施,主要过程如下:

① 根据专业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广泛咨询各教学团队教师和实习企业的意见与建议,由专业负责人起草修订计划和草稿方案;

② 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修订方案进行研讨、补充和完善;

③ 对培养计划中课程增减及学时变动较大的修订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汇报、讨论和审核,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审核,形成定稿;

④ 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主管教学校长签字通过后,由教务处发布实施。